旋盖型湿化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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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介绍
- 产品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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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产品名称】一次性使用湿化鼻氧管
【型号规格】型 号
瓶盖规格
湿化液标称容量规格/mL
鼻氧管全长规格/mm
单鼻型A
卡口型、旋盖型
100、150、200
2000、3000、4000
单鼻型B
双鼻型A
双鼻型B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
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】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
【产品主要性能】
1、外观:鼻氧管色泽应均匀,表面应光滑,无明显肉眼可见的杂质、异物、气泡缺陷;无明显毛边、毛刺、锐角塑料流缺陷。
2、粘接、连接牢固度
2.1鼻氧管各粘接部分之间应粘接牢固,各粘接处应能承受30N的轴向静拉力,持续15s,不得破裂。
2.2连接牢固度:卡口型瓶盖和与之相连的连接管应连接牢固,应能承受15N的轴向静拉力,持续15s,不得脱落。
3、气流阻力:根据不同型号的鼻氧管选择对应的流量测试气流阻力,每米长度管道的压力增量应不超过2.0kPa。不同型号鼻氧管对应流量表如表1所示:
表1 不同型号鼻氧管对应流量表4、泄漏
4.1鼻氧管在100kPa压力作用下,应无泄漏。输氧过程氧气的损失量≤5%。
4.2湿化瓶瓶盖与瓶体拧紧后应密封,无液体泄漏.
5、耐弯折性:在18℃~25℃,60%RH±10%RH的环境下,反复弯折鼻氧管10次,导管应不破裂,管腔内壁应不粘结。
6、耐压强度
6.1 在200kPa工作压力下,鼻氧管应不破裂。
6.2湿化瓶腔体内部应能承受0.4MPa压力无破损。
7、无菌
7.1鼻氧管经环氧乙烷灭菌后,应无菌;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/g。
7.2经Co60射线辐照后湿化瓶及湿化液应无菌。
【主要结构组成】本产品由鼻氧管和湿化瓶(预装湿化液)组成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吸氧时氧源与吸氧者之间的氧气湿化后输送。
【使用说明】
1、旋盖型使用方法:
①打开包装取出产品;
②确认供氧设备处于流量关闭状态;
③将湿化瓶的瓶盖打开,检查湿化瓶瓶口与进气管的顶端处是否有水聚集;如有,则轻轻按压瓶身将水流回瓶内。防止水汽经鼻氧管进入患者呼吸道;
④将湿化瓶与流量计接口连接;
⑤把鼻氧管插入出氧口;
⑥开通氧气并缓慢调节至使用范围的氧气流量,使用前必须检查氧气输出是否畅通;
2、卡口型使用方法:
①打开包装取出产品;
②确认供氧设备处于流量关闭状态;
③将湿化瓶盖上的连接管(进氧管)拔出与氧气源连接;
④开通氧气并缓慢调节至使用范围的氧气流量,将瓶盖上的连接管和湿化瓶的氧气输出口中的液体排走,并用手感检验出气口是否还有水汽,防止水汽经鼻氧管进入患者呼吸道;
⑤将鼻氧管接头与湿化瓶的氧气输出口连接,确认畅通后使用。
3、本产品根据不同型号鼻氧管,正常适用流量范围应符合表1中的要求。
【禁 忌 症】对PVC材料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若因内包装破损、漏气、湿化液有异物、湿化瓶出现漏液或性状改变时严禁使用。
2、吸氧过程中,湿化瓶必须处于垂直状态,严禁平放或倒置,防止湿化液溢出进入患者
呼吸道发生危险。
3、使用时保持鼻氧管通畅,防止弯折、挤压、缠绕。
4、使用前请确认使用期限,过期请勿使用。
5、接通氧气并调节流量表时,应缓慢调节;切勿将流量表瞬间调节过大,以免湿化液因气压过大而来不及汽化,从鼻氧管进入患者呼吸道发生危险。
6、本产品适用流量范围应符合表1中的要求。如需高流量(6L/min-10L/min)吸氧时,建议使用装液量100ml的规格。
7、本产品仅供单个患者单次使用,严禁交叉或重复使用。
8、产品拆封后,建议最长使用时间不超过4天。
9、严禁用于氧气装置雾化吸入治疗。
10、吸氧过程中应远离火源,禁用明火。
11、使用后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。
12、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联系我们。
【图示及符号定义】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
产品经辐照灭菌
无菌产品
不得二次使用
包装破损切勿使用
【储存、运输条件】
1.本产品包装后应储存在常温、避光、无腐蚀性气体、干燥通风良好,清洁的室内。
2.本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,防止碰撞、挤压、受潮、受热和阳光直接照射。
【生产日期】见产品单包装
【使用期限】灭菌之日起两年
【注册人/生产企业】广西宜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
【住所/生产地址】广西-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146号昌桂东盟科技园12#楼
【联系电话】0771-6262566
【售后服务单位】广西宜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
【质量投诉电话】0771-6262566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2年5月5日
【说明书版本】A/1
关键词:
手卫生消毒 | 皮肤黏膜消毒 | 物体表面消毒 | 医疗器械清洗消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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